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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單位:全國檢定及發證管理科
發布日期:110-06-22
一、全國技能檢定第2梯次學科測試延期辦理:
因應疫情為保障報檢人應試權益,學科(含同日術科採筆試測試職類)
測試日期(不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及按摩乙丙級)由原訂110年7月11日(星期日)
延期至110年11月7日(星期日),原第3梯次學科測試辦理時間,將另行公告。
二、准考證寄發日期:預計於110年10月19日前寄發。
三、術科實作測試日期:
術科採實作測試日期,將於疫情較紓緩時,
由各辦理單位另行公告或通知辦理時間,不受先測試學科再測試術科之限制。
四、因延期無法參加測試者,可於期限內申請退費:
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1日(星期三)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,
因應疫情為保障報檢人應試權益,學科(含同日術科採筆試測試職類)
測試日期(不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及按摩乙丙級)由原訂110年7月11日(星期日)
延期至110年11月7日(星期日),原第3梯次學科測試辦理時間,將另行公告。
二、准考證寄發日期:預計於110年10月19日前寄發。
三、術科實作測試日期:
術科採實作測試日期,將於疫情較紓緩時,
由各辦理單位另行公告或通知辦理時間,不受先測試學科再測試術科之限制。
四、因延期無法參加測試者,可於期限內申請退費:
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1日(星期三)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,
檢送退費申請表(請至本公告下方下載電子檔案)
(參閱110年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(附件37))、
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領據、報名收據、報檢人本人之帳戶存摺封面影本,
郵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
(地址:408204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6樓)申請退費。